一、 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台柴油公路客车招标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内容为台柴油公路客车招标项目;交车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车辆交付:详见用户需求书要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货物名称、范围、数量: 货物名称 数量(台) 整车最高单价限价 (含税,万元) 最高总限价(含税,万元) .-.米柴油公路客车 备注:以上数量仅为预计数量,具体以签订合同时所约定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供货数量进行调整的权利,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所产生的风险。 车辆交付: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日内提供详细的排产安排、生产进度和交车计划(上述计划和进度均需精确到每天,并加盖中标人的单位公章)。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台柴油公路客车招标项目(第二次))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经营权; () 投标人须是国内车辆及底盘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投标需提交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专业销售机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其他公示系统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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