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条件
本工程
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地块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京发改(核)〔〕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金都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工程出资比例为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地块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建设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高度约米,地上层,地下层。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塔楼基础埋深.米。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万元)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日历天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室外工程以及绿化等全部工程的监理内容
.其他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五年已竣工的建安费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 本工程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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