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南平工务段委外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工务段 项目名称:南平工务段委外招标代理服务招标 项目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 .招标方式: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线下评标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内容:年月-年月南平工务段委外招标代理服务(含工程、采购、服务类别)。针对上述项目招标实施过程需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属地招标代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非南平工务段职工的外单位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需由招标代理机构安排交通食宿,支付评审费;段内评标专家需安排交通接送及误餐服务,不支付评审费。 .资格条件 ⑴依法注册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⑵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质文件,以证明其符合采购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应至少包括以下材料: ①公司(不涉及分公司)相关资料,包括公司概况(场地、人员、技术及资金等方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等 ②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责任行贿及刑事案件信息的资料 ③近三年来至少一项关于招标代理服务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履行情况) ④投标人应具备开标室(安装全程音视频记录设备),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⑤投标报价单(投标人自拟) ⑥所有资料均加盖公司印章 .投标报价及合同约定 ⑴投标报价要求:委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费率(国家计价格【】号文)的%作为最高控制价,本标的以承诺标准费率的比例方式报价,超出规定比例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本投标报价包含相关税费等,不再计列其他费用 ⑵投标人确定:本次采购服务按照满足采购资格条件和需求、服务等且报价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招标人将报价费率最低者作为第一候选人报批通过后,与其签订委外招标代理合同;若报价费率相同者,则对其注册资金、场地及人员配置等条件择优选出第一候选人(评定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签订,不涉及分公司,费用实行包干制,在支付服务费前,投标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委托期限:本次招标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一签,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止 ()投标人报价需满足本次招标所列相关要求,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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