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普宁市人民医院共享陪护床投放运营资格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普宁市普宁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普宁市人民医院共享陪护床投放运营资格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普宁市人民医院共享陪护床投放运营资格 、标的数量: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普宁市人民医院共享陪护床投放运营资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项目无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项目有分包情况下,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多个子包投标。但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 、其他:详细内容见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或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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