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收购监理资质企业项目遴选公告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受广西北部湾广易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等规定,对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收购监理资质企业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本次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收购监理资质企业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遴选内容:南宁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遴选委托人”)全权委托广西北部湾广易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遴选委托单位”)代为处理项目遴选事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遴选文件。
二、遴选方式:综合评审
遴选委托单位结合意向转让人的报价、出让条件及意向转让人综合实力择优选定收购企业。如征集到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转让人,将按照综合评审的方式开展遴选。
三、意向转让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必须为合法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截至项目挂牌公告发布之日前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
(二)意向转让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的状态;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招标无违约及骗标情形、无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意向转让人应同时具有如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意向转让人注册地在广西南宁市;
(六)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遴选文件的发售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上午 : 至 :,下午 : 至 :,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二)遴选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
(三)遴选文件费用:元/套。
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审核意向转让人单位递交报名材料,符合“三、意向转让人资格条件”的转让人单位方可购买遴选文件。遴选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四)获取遴选文件的方式
意向转让人登录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交易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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