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运城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放疗科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运城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放疗科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万元.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包:包号品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万元)合价(万元)备注眼用照相机(新生儿眼科广域成像系统)台进口床旁血液滤过机台进口多功能血管超声诊断仪台进口合计(万元).范围包括: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培训及质量保修、备品备件、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项目地点: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装备(货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必须提供,不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可不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所投装备(货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必须提供,不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可不提供)、所投装备(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装备(货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必须提供,不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可不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所投装备(货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纳入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必须提供,不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可不提供)、所投装备(货物)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和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进口设备须具有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型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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