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直隶村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本项目冠县直隶村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冠县鹏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冠县直隶村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冠县;
、建设规模:冠县直隶村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本次招标内容,室外配套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中标单位需与市政给排水、消防、供暖等完成对接。
、计划总投资:.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计划工期:日历天(开工日期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期, 因季节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工程顺延);不含政府性政策文件停工时间、在环保等部门要求停工的情况 下,且经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停工时间。投标人应自行做好季节性施工计划安排,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可 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检查、雨雪、冰雹、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非征地拆迁原因民扰、中高考、麦收、秋收、道路施工影响、场地影响等所有不利因素。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冠县直隶村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配套工程,包含施工图 纸(含招标图纸答疑)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含清单答疑) 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注:招标人有变更施工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一旦中标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招标清单及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擅自改变施工范围及内容。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相关主管部门管理制度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有效的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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