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轨道交通号线-标石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一、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轨道交通号线-标项目经理部对石材施工使用物资,运抵买方工地现场,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估,以具体工程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二、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工程概况:总体情况:太原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全线长.,共设置车站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座。平均站间距.,最小站间距.(大南门站~柳巷南口站),最大站间距.(龙城大街东站~武宿机场站)。标段情况:太原轨道交通号线-标项目施工里程段为南内环站(不含)至中心街东站(含),总计站区间,均为地下站,总里程长度约为.。(标段施工站:东太堡站、长风东街站、学府街东口站、省农科院站、太原南站、中心街东站)。招标内容石材施工使用部分物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石材(包件)、投标人须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投标人具有近年来(年-年)承担并完成地铁项目供应的业绩不少于个(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在国内工程项目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或供货纠纷。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同时在使用过程中未因质量问题引起投诉。、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出场需出具(-)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以往同类型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招标人到货后随机进行第三方检测,如果第三方检测不合格投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及所有相关损失。、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状况,投标人应提供至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供货发票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接受被各招标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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