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年临时汽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受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委托,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年临时汽车租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郑州高铁基础设施段&;年临时汽车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方必须注册地必须在河南省境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车辆租赁业务和车辆驾驶员服务。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与所属行业税率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自有车辆(投标方为车辆所有人),座面包车不低于辆,座&;座不低于辆,座&;座不低于辆。座工程车不低于辆,工具车不低于辆。 .投标方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保险应当齐全,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员险,其中:第三方责任险不得低于万元,每个座位保额不低于万元。投标方提供的车辆购置年限不得超过年,且累计运行公里不得超过万公里。投标时携带自有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发票原件备查。 .投标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动力系统须为燃油类型。 .投标方必须提供投标车辆的相关证件彩色扫描件,并携带原件或原件彩色照片备查,同时提供近年内车辆租赁业务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投标方须提供近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方,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方必须保证我方使用车辆在使用期不得有重大机械故障,如发生机械故障应及时配合我方调整更换。 .中标方承担保险费、车船税、车辆年检等相关固定费用。 .潜在投标人须提供由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及资信良好证明。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不在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期;投标时应符合国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期内。不存在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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