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鸡西市新希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鸡西市新希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鸡西市新希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服务
.采购需求:对个分、子公司的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工资总额清算结果进行核定,并出具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次日起日内完成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付款方式:服务期结束后并出具相关报告且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 .元(含税等一切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扫描件)。
.意向供应商须提供年-年至少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注册会计师不少于人。本项目项目团队配备人数不少于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至少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记载有行政处罚信息的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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