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鸡西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鸡西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鸡西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服务 .采购内容:审核个独立核算公司的年度财务状况,对工资总额清算进行核定,并出具个公司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及个公司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次日起日内完成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付款方式:服务期结束后并出具相关报告且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一次性全额支付(付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元(含税等一切价格)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信息(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其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不能透漏采购人的财务状况给他人,因供应商泄密导致采购方损失,须承担一切经济后果并赔偿损失(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注册会计师不少于人。本项目项目团队配备人数不少于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至少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记载有行政处罚信息的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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