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周三):在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办公室(二楼)会议室召开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项目内容及预算: .采购项目详见附件《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院内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付款方式:付款账期为三个月,即甲方收到乙方供应的医用耗材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账期到期后进行对账结算,无误后,甲方开始办理付款手续。 .本项目的总预算万元。 .合同有效期年,一年一签 、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服务能力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近三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依法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对于新成立的企业,不做要求)、信用记录信息查询(可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查询是否属于列入行贿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诺是否具有上述情况,如有,则拒绝参与本项目。 .所供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在供货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或备案凭证、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经营范围需涵盖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产品销售授权书或承诺书: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 供应商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销售授权书);所投产品为一类或二类医疗器械的可出具产品质量承诺书,承诺所投产品均为本公司合法经营的产品,产品均为对应厂家的原装正品,本公司愿意承担供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应由本公司/渠道及生产厂家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如果存在需由渠道及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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