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东环路(准噶尔路至西环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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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东环路(准噶尔路至西环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区发改发【】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申请一般债及区本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东环路(准噶尔路-西环路)
.项目规模: 对东环路机动车道存在路面下沉情况进行道路面积道路基础修复,同时满足海绵城市需求,更换并改造道路绿化带两侧路缘石,更换老旧破损的系统管线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东环路(准噶尔路至西环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招标范围: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东环路(准噶尔路至西环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包含全套施工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设计确认书、招标答疑、招标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全部施工内容的保修责任和义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及协调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工期: 天
工程投资额: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或类);
.投标其他条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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