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人才公寓项目—场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柯桥区人才公寓项目—场外工程已由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绍柯审批投〔〕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柯桥区人才公寓项目—场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地点:柯桥区。 .招标范围: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柯桥区人才公寓项目的场外景观、排水、绿化、道路、雨水回收系统等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场外景观给水、消防给水、景观照明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标底。本次招标工程造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期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日历天,专项验收日历天并需配合总包完成整体项目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或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须提供缴费期限为近三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单位的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