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境外事务常年法律顾问选聘(第二次)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调整:
、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五、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四川天府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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