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教育集团校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教育集团校车租赁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教育集团校车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元整(¥.) .采购需求 ()项目简介:本项目为校车租赁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服务校区:苏州高新区实验初级中学(马运路校区、锦峰路校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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