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长阳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含供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作为长阳城乡供(排)水一体化项目子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融资,招标人为长阳清源市政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阳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含供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
.工程概况:本项目包含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共个小区的二次供水设备、管网工程、泵房信息化、泵房管路、阀门工程、泵房装饰工程等。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二次供水设备、管网工程、泵房信息化、泵房管路、阀门工程、泵房装饰工程等。
.招标规模:约.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融资。
.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申请人拟....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