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舒城县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杨圩站重建工程 已由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六发改审批〔】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 ,出资比例为% ,项目法人为舒城县水利局 ,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舒城县水利局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巨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舒城县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杨圩站重建工程,位于六安舒城县境内,主要内容包括拆除重建杨圩排涝站,更新机电及金属结构等配套设备;新建围墙、大塘岸坡箱型砌块挡墙护岸、大塘清淤整治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元(含暂列金万元、暂估价万元)。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不得少于%。企业划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中“建筑业”标准执行。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经理: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证书无个人签名栏的除外),否则该证书无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标段数:共一个标段。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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