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大芦镇箬笠乡等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一、招标条件
靖远县大芦镇箬笠乡等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靖远县会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甘资用函〔〕号)及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靖远县会宁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远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靖远县人民政府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金钰琛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靖远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靖远县大芦镇箬笠乡等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二次)
(二)实施方案批复:
、甘资用函〔〕号
、白银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靖远县会宁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三)建设规模:
项目新增耕地:项目区新增耕地.,新增耕地率%。
新增耕地来源:通过农村宅基地拆除复垦,复垦村庄.。复垦后耕地面积.,田坎占地.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和监理。
(五)建设地点:靖远县大芦镇、箬笠乡、北滩镇、东湾镇、刘川镇、双龙镇、永新乡、兴隆乡。
(六)资金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筹措
(七)工 期:日历天,实际工期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个标段(第一标段:施工标段,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可自行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投标人可提供业绩,但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二)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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