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威海市高级技工学校银校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一、磋商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威海市高级技工学校银校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采购人拟对威海市高级技工学校银校合作项目进行采购,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威海市高级技工学校银校合作项目;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被邀请人服务商自年月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磋商当日需携带合同原件。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近年(年月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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