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肝储备功能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座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肝储备功能分析系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包否其他医疗设备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肝储备功能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无须提供任何资质;()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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