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江苏大剧院室内、外照明灯具整体维护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大剧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大剧院室内、外照明灯具整体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号江苏大剧院
、项目预算:¥,,.元(其中含暂列金为固定金额:¥,.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含增值税)高于项目预算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工期:以监理单位出具的开工令之日起 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及内容:①各厅花灯清扫灰尘、紧固螺丝、更换光源和安全防护网;②室外路灯维护清洁、更换光源,新增两盏路灯;③部分区域灯光整体维修,更换开关电源、光源及透光膜(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检测、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项目措施费包干。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供距开标日近一年内至少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一)、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缴或缓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以及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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