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广场文旅综合体建设项目(商业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南湖广场文旅综合体建设项目(商业改造)施工已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衢州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衢州市两山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湖广场文旅综合体建设项目(商业改造)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 元,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劳动路与清莲里、荷花中路交汇处。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室内装修装饰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联 系单、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含试运行天;整体装修施工要求天完成并满足验收条件和试运行条件,其中改造范围内的影院、超市、改造,要求在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完成施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资质;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书); .□自以来承接过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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