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广州城投集团消费类基础设施公募(下称“”)公募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财务顾问招标项目(下统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城投集团消费类基础设施公募公募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财务顾问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城投集团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财务顾问,由符合要求的公募基金管理人、专项计划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此两类管理人必须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由同一实控人控制,需提供两者股权关系证明文件)、财务顾问组成联合体(下称“联合体”,均需有相关资质且公募基金管理人需具有至少成功发行一单公募项目业绩)进行投标。在确定联合体后,由联合体承担本次公募发行的总协调工作,在取得采购人同意的前提下,由联合体推荐发行申报阶段必需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咨询顾问及工程评估机构(如需)等相关中介机构(下统称“其他中介机构”)。 (四)费用最高限额: 费用分为发行阶段、存续阶段两项,高于任一项限价响应无效。 发行阶段费用为固定总包的费用报价,该总包费用包括发行阶段需要聘请的所有相关中介费用,联合体发行期费用以总额为计量指标,报价单位为“万元”,本项限价为万元(含),其中联合体财务顾问费用限价万元(含),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咨询顾问及工程评估机构(如需)等相关中介费用限价万元(含),高于限价为响应无效。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应当符合政府、行业协会规范标准和发行事项特性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存续期费用包括基金管理费和专项计划管理费,存续期费用以百分比为计量指标,基准为存续期基金净值,报价单位为“%/年”,本项限价为.%/年(含),高于限价为响应无效。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应当符合政府、行业协会规范标准和发行事项特性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联合体所推荐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咨询顾问及工程评估机构(如需)等需支付的中介费用,在发行材料上报省发改委时首次予以支付至总费用的%,报国家发改委时支付至总费用的%,发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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