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农垦粮食生产服务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名称),招标人为福鼎市翁江茶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 福鼎市农垦粮食生产服务中心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 交货地点:福鼎市太姥山国有农场。
. 招标控制价:元(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概算价,仅作为招投标时使用,最终招标控制价以福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的造价公司或第三方审核公司审定后的控制价造价金额为准)。
. 交付期(现场交货):总工期日历天,具体根据工程进度和阶段进货计划,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供货之日起,日历天内货到现场,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确保在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日历天内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和验收。
.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购置清单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 其他要求: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批量循环谷物干燥机、生物质成型颗粒热风炉(蒸汽型)、烘干机辅助设备、一体化烘干云系统&;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批量循环谷物干燥机、生物质成型颗粒热风炉(蒸汽型)、烘干机辅助设备、一体化烘干云系统&;制造商或其销售机构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所有投标。
.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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