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昌县看守所与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新昌县看守所与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已由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新发改审〔〕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昌县公安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新昌县新建设工程审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新昌县七星街道磕下村山根脚 号、 号。 .招标范围:该工程为新昌县看守所与业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位于新昌县看守所;总建筑面积约㎡,包括看守所监管用房内外墙脱落改造、车库地面破损改造、屋面改造等;监区内外墙脱落改造、屋面改造防漏及线路安全改造等;拘留所内外墙脱落改造、天棚、地面局部改造、防漏及线路安全改造。对看守所业务用房内地面开裂改造、天棚、内外墙面的脱落改造、屋面防漏改造。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其中暂列金额 万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业绩;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同时载明.、.、.等内容)。 ./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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