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茅山景区基础服务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调整项目
项目概况
大茅山景区基础服务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调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茅山景区基础服务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调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
大茅山景区基础服务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调整项目
项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天内提交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信用承诺函:(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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