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应急队伍能力建设相关装备的采购公告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应急队伍能力建设相关装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自发布之日起至月日点以前,若有意愿的供应商请将报价表纸质版密封好邮寄到中心综合科办公室处。样品请自行带到或快递到中心综合科办公室处。采购结束后请自行联系综合科取走样品。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中心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所有报价进行评审,现场比选确定物资的供货单位。(地址:高县庆符镇滨江西路一段号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物品种类(详见包、包)二、预算金额包:.万元 ;包:.万元(报价必须低于预算金额,否则不生效,低于控制价的一半附成本构成说明)禁止恶意投标、围标,一经发现取消竞标资格。三、开标时间:年月日四、合格供应商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至少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货物有详细参数要求者须提供佐证材料。(二)报价单须填写完整,加盖鲜章,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供应商报价须在规定的预算金额以内。上述事项任意一条不符合,取消竞标资格。五、交货时间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交货到单位指定地点(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若中标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交货,或者未按照规定质量供货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与中标商的合作,将合同作废。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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