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海关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高栏海关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号隆盛大厦栋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高栏海关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元。上述金额为估算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应根据实际配送量及中标费率最终结算为准。
(四)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报价上限为%(投标报价取百分比整数,如:%、%、%,不保留小数点后数字,不得以.%、.%等非取整报价),超过报价上限或投标报价非取整报价的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
.采购人情况:高栏海关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单位(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栏海关,委托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
.每日需保障约人早中餐食品原材料的配送。具体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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