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总厂吨电渣炉设备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安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钢总厂吨电渣炉设备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安工程(二次招标)()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炼钢总厂吨电渣炉设备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安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详见公开附件;招标范围:图纸号见公开附件:图纸总目录。 缺陷表见附件:炼钢总厂吨电渣炉设备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拆除安装工程。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营业执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万元)及以上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以来类似相关建安工程或维修工程业绩证明至少一项,(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上传)。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已通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资质审核的,投标时提交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材料。投标单位未进行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资质评审的,投标时参照《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并按照《相关方单位安全生产准入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经现场安全评审合格后进入商务评审。 、中标单位须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规定,按要求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项目足额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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