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高清电视电话会议多点控制单元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采购内容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高清电视电话会议多点控制单元()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台
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其中电视墙建设按照甲方实际要求)
山东省济南市(其中机场高清视讯系统根据甲方要求视情前往山东省内其他地区协助安装调试)
机场高清视讯系统
含网络录像机台、解码平台台、高清高速红外球型室外网络摄像机台、接入网交换机台、光纤收发器对、台式机台,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项
电视墙建设
监控室、控制室电视墙建设(含安装),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项
说明: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其中高清电视电话会议多点控制单元():,.元;机场高清视讯系统:,.元;电视墙建设:,.元);
.本项目第包确定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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