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濮阳市人民医院东院区综合楼工程招标人为濮阳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濮阳市人民医院东院区综合楼工程 .、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濮阳市人民医院东院区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建设资金:约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且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近半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为准);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近半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为准);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的从业资格证或岗位证,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缴纳近半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为准);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应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根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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