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引水调度中心施工招标公告一、本次招标内容浙东引水调度中心工程(项目名称)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 号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 ,建设地址位于省钱塘江流域中心办公区、萧山区义桥镇萧山枢纽,计划于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钱塘江流域中心办公区、萧山区义桥镇萧山枢纽。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调度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清江路调度中心实体环境改造平方米及辅助系统建设;)萧山枢纽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设备替换升级、感知设施与模型建设等;)调度优化,包括调度令及执行一体化管理系统建设、萧山枢纽工程优化调度管理应用开发等,本次招标估算总投资.万元,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二、投标资格条件(一)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自 年 月 日【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或验收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自动化(或信息化)施工或供货业绩。注:满足上述要求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包业绩均予以认可,但自动化(或信息化)部分施工(或供货)的合同额为万元及以上;注: 模式中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或验收报告,①②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工程特性的,还可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及买方(业主方)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不予认可。(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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