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机关大院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机关大院餐饮服务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机关大院餐饮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分局机关大院食堂提供餐饮服务。涉及机关大院、交警大院、经侦刑侦支队等个机关单位食堂。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有与委托业务相关的履约能力,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与服务支持;.供应商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报价。 三、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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