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招标人为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选定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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