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运营事业部年磨石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询价单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 运营事业部年磨石框架采购项目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注:.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为准。.本项目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报价有效期:不少于报价截止日起天.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福州地铁、号线车辆基地).其他:报价人须于报价截止日期前提供所报产品的样品一组个。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 .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人须为原厂商或原厂商授权的代理商;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原厂商授权证明文件(加盖原厂公章)。 .报价人须提供所报厂家产品近五年内(自发布询价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五年,不含发布询价公告之日)不少于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主要内容为所报厂家生产的类似磨石销售业绩,且合同中须标明合同金额及货物明细;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报价人须提供所报产品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样品评审合格后的不含税总价最低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四、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捌佰零捌元整(,.元) .报价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之前。 .报价保证金有效期:与报价有效期一致。 .报价保证金的提交要求: .报价人须在转账单摘要中注明:“运营事业部年磨石框架采购项目报价保证金”,报价人须充分考虑报价保证金的在途时间,以确保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如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导致保证金无法辨识的,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须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转账凭证,在空白处填写“与原件一致”,并在“与原件一致”处上加盖报价人公章扫描件发送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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