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东县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建设需要,拟对位于多祝镇明溪村和三角村地段,属多祝镇明溪村三联经济合作社、明溪村西门经济合作社和三角村掌鸡洪经济合作社等面积约.亩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进行公开询价,兹邀请符合要求的公司前来报价,现予以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项目名称项目要求惠东县多祝镇约.亩城镇建设用地征地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  一、项目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惠东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位于多祝镇明溪村和三角村地段,属多祝镇明溪村三联经济合作社、明溪村西门经济合作社和三角村掌鸡洪经济合作社等面积约.亩农村集体土地,作为惠东县多祝镇约.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根据《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号)的有关规定,需对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制定评估方案。  .组织调查评估。  .编制评估报告。  .风险化解与重估。  .组织专家评审。  二、工作要求  按照《惠州市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惠市自然资函〔〕号)有关规定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报价方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风险评估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年月日  上午::-:;下午::-:  (二)地点:惠东县自然资源局五楼(惠东县征地服务中心),联系人:饶先生,联系电话:-  (三)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公示时间天)  四、报价方式  报价时请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报价方案等材料(如有从事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可提供相关的业绩、成果)进行现场报价。  特此公告。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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