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民政局(本级)泗洪县民政局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项目信息采购人:泗洪县民政局(本级)项目名称:泗洪县民政局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泗洪县民政局通过开展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为全县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特殊老年人群体提供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购、康复护理等贴近居家老年人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务,为老人提供线上服务、居家养老线下服务。预算.万元。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年,我县通过公开招标实施居家养老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由泗洪县人民医院和泗洪县洪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联合体)中标并承接该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正常开展线上线下服务,由乡镇助老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合同履约到期时间为年月日。目前已经临近服务到期时间,原计划将进行下一轮招标,但根据年月日省民政厅向省统计局反馈《关于设区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民政相关考核指标体系修订意见的函》,建议将原高质量考核指标“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达标率”调整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达标率”,服务对象由原先的“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调整为“低保对象中周岁及以上的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服务对象人数发生较大变化(由原先的约.万人减少到.万人左右)。由于省高质量考核指标正式文件还未下达,但居家上门服务工作又是民生项目和现阶段的高质量考核指标,为了在服务合同到期至省高质量考核指标正式文件下达期间,能不脱节、及时且保质保量地提供相应居家上门服务,根据上述不可预见的最新政策暂未下达的紧急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原因,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经我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单位为泗洪县人民医院和泗洪县洪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联合体)。服务期限为个月,预算资金约为.万元。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泗洪县人民医院和泗洪县洪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联合体)地址:泗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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