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包铁路兴和西站至十八台站扩能改造工程 择优选择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 .立项依据 根据《国铁集团关于唐包铁路兴和西站至十八台站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号),唐包铁路兴和西站至十八台站扩能改造工程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总物资〔〕号),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国铁集团管理物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工程概况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 项目简况:1.增开平地泉站,新建到发线6 条,其中上行2条,下行4条,到发线有效长满足米,到发线南侧新建货车整备线条、存车线条、临修线条及配套牵出线,预留转车盘线引出条件,临修线上设两线库1 座及其配套设备设施。. 兴和西站新建上行到发线2条,下行到发线1条,到发线有效长满足 米,拆除中间站台1座,拆除并还建基本站台1座,还建货场走行线条。3.十八台站至葫芦站区间+ 处移设电分相。 建设地点:唐包铁路兴和西至十八台站。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详见相关设计文件(如有需要联系招标人获取)。 . 工程投资估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铁道部《关于年度铁道部管理甲供物资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工管物〔〕号)规定的费率进行报价,最高限价为.%(基准费为国铁集团管理甲供物资实际供应结算金额)。 . 服务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特点,承担本项目国铁管理物资招标代理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以合同书约定的内容为准。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止(含资料移交)。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具有招标代理相关内容。()申请单位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铁路行业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设立条件及监督管理的要求。()近三年具有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不低于本项目标准和规模的物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合同/协议或招标代理委托书/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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