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床旁监护仪供应商采购项目 综合评比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床旁监护仪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单价(元/台) 备注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床旁监护仪供应商采购项目 家 本项目招标一家床旁监护仪供应商。 . 本项目为单价招标,按照年度实际购买数量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服务期:年,服务期内根据甲方需求分批次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每批次《供货通知单》中要求的日期为准。 服务期:一年 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鲜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采购代理公司查询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文件: 时间:-- 至 -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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