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集体研究决定,我院机房屏蔽装饰完善工程项目向社会公开采购,招选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机房屏蔽装饰完善工程 二、预算限额 序号 采购品名 单位 数量 预算限额(单位:万元) 医院机房屏蔽装饰完善工程 项 . 三、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现场实地查看方式 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后勤综合楼楼室总务科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五、报名材料 报名时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投标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建筑、装修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皆须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七、评标会时间和地点 届时按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通知。 八、 其它事宜 .本次招标采取评选会议形式评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会议。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政府采购智慧平台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或电邮形式至医院,由医院招采部门释疑。 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         年月日          信息来源::/....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