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院拟实施业务用房维修项目,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代理该维修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二、招标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号院内创新楼二楼办公室三、招标项目自治区农科院机关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四、报名期限年月日上午:五、服务范围负责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和组织开评标、下达中标结果通知、协助合同签订等招标全过程代理服务。六、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设备、人员及其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报送以下证件(一)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二)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且在有效期内;(三)类似业绩(要求提供年月日至今的有关维修项目等同类招标采购项目的委托协议、公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业主单位满意度评价表);(四)招标代理费报价单(按照百分比报价);(五)招标代理公司公司资质、员工信息(资格证书)、场所照片、设备照片、招投标实施方案、服务方案、公司简介等;(六)以上、、、、项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总装订成册,盖骑缝章。以上材料准备份于评选前送至招标单位;(七)未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参与报名的单位均视为自动放弃。八、中标代理机构确定本次采用招标采用综合评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从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中选取综合评定分数最优者确定为中标单位。九、联系人孟慧君,-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办公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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