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供电段给水管路隐患整治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
.立项依据
根据集团公司年安全生产费项目,第项给水管路隐患整治,计划实施单位为呼和浩特供电段,资金来自集团公司年安全生产费。
目前该项目经段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已具备开展设计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且该与呼和浩特供电段签订合同。
包件
序号
名称
数量
依据
Ⅰ
给水管路隐患整治
处
集团公司年安全生产费项目预算表
.工程概况
. 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给水管路隐患整治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东站-道间
建设规模:对呼和浩特东站-道间米客车水栓管路及配套排水管路进行整体更换,计划金额万元。
.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对呼和浩特东站-道间客车水栓管路及排水管路进行整体开挖更换,更换客车水栓管米、排水管路米、新建深污水提升井座、座阀门井,并在水栓井内安置管路检漏设备,更换施工范围内控制阀门,对两线道床、道砟、钢轨、通信、信号线缆进行整体防护,对站台边侧施工范围进行整体隔离防护,对站场内排水沟、电缆槽道、方砖进行拆除还建,并满足工务、车站、通信、信号、房建等部门防护及其他相关要求,最终设计方案以甲方委托为准。
.设计费用:以集团公司概预算所审查批复为准。
.设计周期:天内完成。
.质量目标:严格按照甲方委托内容和进行设计,不得有漏项及错误设计内容。
.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阶段,投标单位应给予设计技术方案支持。
.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
.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申请单位具有铁路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近三年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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