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通知如下:.项目名称:年度车辆维修服务机构遴选-标包(三次).项目编号:---/.项目采购要求.项目概况:某部年度车辆维修服务机构遴选-标包,通过本次招标确定家国家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的汽车维修企业作为定点维修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服务期限及地点:定点维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服务地点为北京市。.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投标人经营地(包含维修点)须距离营区(搜索“兴隆口村”)公里(含)以内(以驾车行驶最短距离为准,提供地图导航软件、驾车距离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经营范围备案为“一类汽车维修”或“二类汽车维修”;.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说明:.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例如投标截止日是年月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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