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轨道车大修等(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轨道车大修等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 个包件,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内容如下:(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轨道车大修)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轨道车大修 -轨道车 台 阿勒泰基础设施段台(国铁) -Ⅱ 台 奎屯工务段台(国铁) -Ⅱ 台 高铁基础设施段台(合资)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 .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单位须是轨道车制造厂(具有该型轨道车生产许可资质),或具有国家铁路局颁发的该车型的维修(大修)行政许可,不接受代理。 .提供近三年与铁路局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轨道车大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提供监造项目部开具的监造证明文件或同类产品铁路机车车辆大修竣工移交记录。 --(更新收轨装置及轨道车发电机组)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收轨装置   组 轨道车发电机组   组 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收轨装置,须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技术评审并提供评审资料;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物资的铁路单位供货业绩....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