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武汉港白浒山港区化工新城作业区公共码头项目等级提升航道、海事专题研究”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背景:为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响应《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动武汉北湖产业生态新城实现战略转型,武汉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在北湖产业生态新城投资建设大型物流项目向国家申请新开发银行贷款资金。年月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了《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我国利用新开发银行-年备选项目规划的通知》(发改外资〔〕号),明确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成功入选新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贷款额度为.亿美元。
本项目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贷款性质,是武汉市首次获批的新开发银行贷款项目,也是武汉市迄今单笔额度最大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国际国内影响力大、示范性强。项目的获批是国家对武汉市疫后重振给予的重大支持,同时在备选规划中将其列入“新型城镇化与老工业基础转型升级建设”类别,也是推动青山区在“十四五”期间产业转型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了保障港口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制定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需要使用港口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取得海事、航道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作出评价,并报送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审核。未进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或者经审核部门审核认为建设项目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负责建设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部门不予批准、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建设。《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编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武汉港白浒山港区化工新城作业区公共码头项目等级提升航道、海事专题研究
三、采购内容:武汉港白浒山港区化工新城作业区公共码头项目等级提升航道、海事专题研究,具体内容详见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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