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宜昌高新区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建筑方案技术论证(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一个供应商承担宜昌高新区年建筑工程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论证的技术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至月,每个规划建筑方案论证自委托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报告(不含方案反复修改和会议审议时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必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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