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机床总厂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相关地块水土保持及水资源论证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第一机床总厂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相关地块水土保持及水资源论证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融宇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第一机床总厂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相关地块水土保持及水资源论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第一机床总厂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相关地块水土保持及水资源论证服务
标段(包)内容:第一机床总厂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相关地块水土保持及水资源论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第一机床总厂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相关地块水土保持及水资源论证服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提供“信用中国”(://...)平台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出具的);
()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须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
()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年月日时分---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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