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机关、蜀山区、包河区食堂食材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机关、蜀山区、包河区食堂食材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机关、蜀山区、包河区食堂食材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总预算:万元。 、招标内容: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需求; 一标段:拟选取家供应商为合肥市分行机关、蜀山区支行、包河区支行食堂提供食材物资供应及配送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肉类、水产、蛋类、干鲜等食材供货及配送,预算金额为万元。 二标段:拟选取家供应商为合肥市分行机关食堂提供日用百货供应及配送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奶制品、米、面、油、调味品等物资供货及配送,预算金额为万元。 、投标人参加响应的首次报价超过该标段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的,其该标段投标文件无效。 、包别划分:个标包。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在安徽省内具有实体服务机构。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供应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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