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强制执行公证补充入围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强制执行公证补充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资金:已落实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补录数量:家 、服务期限:一年。 、项目情况说明:新增公证模式(即“公证+执行”模式)进行不良资产处置。我行在贷款前即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公证机构根据债权文书有关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旦贷款出现违约,债权人即持公证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公证机构执业证书(提供公证机构执业证书);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额或开办资金不得低于万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含有金额页、日期页、盖章页、落款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有效满足招标人售后服务需求(投标人须自行承诺)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免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等,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在以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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